相关政策: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结合江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永政办发〔2022〕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征询有关部门意见之后,起草了实施方案草案。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强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深入学习宣传、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
(二)促进中药(瑶医药)传承创新和医药产业发展。落实药用资源(中药材,瑶药)保护和利用机制,发挥道地中药材品种优势,加大中药材种植产业发展力度,培育1-2个在全国有影响力中药材品种。促进全县药械零售产业升级发展,支持有实力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上市。配合建立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流通全过程追溯体系。
(三)健全检查执法体系,强化监管协同配合。强化药品监管专业力量配备,严把监管队伍入口关和出口关。
(四)完善稽查办案机制。落实县药品稽查队伍能力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药品执法力量配备,保障与监管事权相匹配的专业监管力量、经费和执法装备等。
(五)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加强检验检测设备投入,加大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培养,提升县食品药品检测所药品快速检测能力。
(六)加强不良反应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强县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能力建设,配备专业人才,配合市局完善市县乡三级监测网络。
(七)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完善药品(疫苗)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
(八)推进“智慧化”监管体系应用。落实药品信息化追源体系建设要求,推动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逐步入网并及时准确上传数据,实现药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九)提升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实施监管执法队伍素质和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优化县药品行政监管执法队伍结构,全面提升药品监管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药品安全责任制度,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推动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工作,健全考核评估体系,对本辖区药品安全工作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共治能力。开展法规政策宣讲和专业技术培训,压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产品召回、年度报告等责任。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强化药品监管与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的衔接协同、数据应用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形成药品安全治理合力。
(三)强化政策保障,确保工作需要。完善与药品监管职能相适应的发展政策和经费保障机制,合理安排药品监管经费,加强药品检验检测设备和检查、执法装备配备,切实保障药品监管和检验检测能力等项目建设。
(四)优化人事管理,实现工作突破。科学核定履行检查、检验、监测评价等职能的技术机构人员编制数量,综合运用内部调剂事业编制、合同聘用等方式,实现技术机构人员数量与监管需要相匹配。创新完善人力资源政策,破除人才职业发展瓶颈。在绩效工资分配时可向高风险监管岗位人员倾斜。
(五)鼓励干事创业,激发担当作为。加强药品监管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教育引导干部切实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忠实履行药品监管政治责任。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干部锐意进取、担当作为。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五、本文件有效期5年,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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