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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高新国际产城融合商贸中心项目
  • 发布时间:2018-06-06 15:37
  • 来源: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作者:江华瑶族自治县金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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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华高新国际产城融合商贸中心项目

 

招商公告


招商单位:江华瑶族自治县金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 6 6

 

 

             


江华地处湖南省正南端,南岭北麓,水源头,湘、粤、桂三省(区)结合部的绿色三角,全县总面积3248平方公里,总人口52万,其中瑶族人口34万,占全县总人口的65%,被誉为神州瑶都。为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升江华城市品质、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扩大商贸辐射面,打造产业孵化中心,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建设江华高新国际产城融合商贸中心项目,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面向社会招商。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江华高新国际产城融合商贸中心项目

2、项目范围: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瑶都大道与香杉路交叉口,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10亩,具体位置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图》为准。

3、投资规模:总投资约7亿元。

4、建设内容及期限:总建筑面积约14.5万平方米,建设产业孵化中心、众创平台、人才培训中心、电商基地、金融服务中心、瑶族主题配套商业风情街、文娱游乐商业配套、快递配送、以及高端家居奥特莱斯中心,并配套住宅、高端SOHO公寓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以管委会审定的方案为准。其中一期用地面积约43亩,容积率1.5,于土地交付之日起18个月内完成5万平方米建设并运营;建成后年销售收入可达2.6亿元,税收1000万元。二期用地面积约67亩,容积率2.2,于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9.5万平方米建设并运营,建成后年销售收入可达4亿元,税收5000万元。

5、建设目标及要求:

1)投资企业须严格按照项目的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亩投资建设。

2)投资方需按照约定的内容全额出资建设,并对整个产城融合商贸中心进行统一运营管理,并自持产权不低于1平方米。

二、项目用地的取得

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分两期组织公开挂牌出让,其土地使用年限执行国家规定,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项目一期开发用地约43 亩;二期开发用地约67亩。

三、优惠政策

详见附件。

四、报名条件

1、有意向报名者,须将项目实力信誉金仟伍佰万元人民币划入招商方指定账号(户名:江华瑶族自治县金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江华县农村商业银行,账号:82014150000000989以招商方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按照投资者确认办法,确定为该项目投资者,其项目实力信誉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土地招拍挂阶段招商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投资者江华公司账户,用作土地竞买金;未能确定为该项目投资者的,招商方在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项目实力信誉金。

2、投资者确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应与招商方签订项目投资协议。项目投资协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投资者应在江华县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公司。

五、投资者的确定办法

在本公告对外发布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按规定交纳实力信誉金贰仟伍佰万元,即取得资格入围。投资者的确定办法为:如果只有一家企业(个人)在按规定时间内交纳实力信誉金贰仟伍佰万元,则该企业(个人)为投资者;如果有两家以上企业(个人)在按规定时间内交纳实力信誉金贰仟伍佰万元报名响应,则以抽签方式确定其中一家企业(个人)为投资者。

六、行政监督

本次招商项目由江华瑶族自治县商务和粮食局、江华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全程监督。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江华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商方:江华瑶族自治县金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编:425500

联系人:左女士

  话:0746-2492531  0746-2320868

 

                            2018 6 6

附件:江华高新区产城融合商贸中心项目优惠政策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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