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骏宏矿产投资有限公司河路口矿区钨锡矿矿山生态保护分期验收报告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现将分期验收报告及评审意见书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天(2023.7.12-2023.7.17)
若有异议,请与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人:韦涛 电话: 13974687500
附件:1.
江华河路口钨锡矿分期验收评审意见书
湖南骏宏矿产投资有限公司河路口矿区钨锡矿矿山生态保护分期验收报告经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现将分期验收报告及评审意见书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为五天(2023.7.12-2023.7.17)
若有异议,请与江华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股联系。
联系人:韦涛 电话: 13974687500
附件:1.
江华河路口钨锡矿分期验收评审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