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专栏 > 营商案例
分享到:
2022年江华县惠企政策汇编-惠企政策案例
  • 发布时间:2022-12-13 16:32
  • 来源: 县科工局
  • 作者:
  • 字体【      】

惠企政策案例
政策干货 办电更省心,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的用电报装环节压减至两个环节 国网江华县供电公司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 [2020] 1479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章宏打米厂2020年11月19日申请低压非居民用电,用户进行网上国网APP线上申请,项目经理线上接单进行勘查,用户线上签订供用电合同,2020年12月20日对客户完成装表送电,用户足不出户办电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金香源商行2021年12月30日申请低压非居民用电,用户进行网上国网APP线上申请,项目经理线上接单进行勘查,用户线上签订供用电合同,2021年12月31日对客户完成装表送电,用户足不出户办电
政策干货 办电更省钱,2021年底前,实现城市地区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零投资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 [2020] 1479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绿水青山汽车维修美容中心申请低压非居民用电,容量为15千瓦,公司免费投资建设公用线路搭火处至用户用电计量装置,为客户节省投资38920元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诚信碾米厂申请低压非居民用电,容量为20千瓦,公司免费投资建设公用线路搭火处至用户用电计量装置,为客户节省投资3665元
政策干货 办电更省时,2021年底前,将“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全过程办电压减至20个工作日内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 [2020] 1479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金丽人美容店2020年12月28日申请低压非居民用电,2020年12月31日对客户完成装表送电,用时4个工作日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雅舒兰家具店2020年12月30日申请低压非居民用电,2020年12月31日对客户完成装表送电,用时2个工作日
政策干货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607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宇航彩钢夹芯板厂高压新装用户2021年5月9日申请 ,2021年6月15日送电未收取计量装置费及用电信息采集装置费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爱情小镇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高压新装用户2021年4月12日申请 ,2021年5月19日送电未收取计量装置费及用电信息采集装置费
政策干货 规范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的认定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三指定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电市场公平开放
政策依据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国能发监管〔2020) 65号
案例1 中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压新装用户2021年3月31日申请 ,2021年4月23日送电,该用户自主设计施工,未对该用户指定设计施工单位
案例2 永州市资浚印刷有限公司压新装用户2021年5月17日申请 ,2021年9月2日送电,该用户自主设计施工,未对该用户指定设计施工单位
政策干货 实施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告知承诺制。不动产登记机构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应当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标准,通过告知企业书面承诺的方式实施。企业做出书面承诺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即免收相应的不动产登记费,不得要求企业另行提供属于小微企业的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凭工商营业执照直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无需承诺。非小微企业或者不动产登记机构已履行告知义务但企业不愿做出书面承诺的,依法依规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县自然资源局
政策依据 《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登记函〔2021〕2 号)
案例1 江华县农村商业银行属于小微企业,在为该行办理抵押登记等业务时,单宗减免不动产登记费550元。
案例2 江华县新阳村镇商业银行属于小微企业,在为该行办理抵押登记等业务时,单宗减免不动产登记费550元。
政策干货 江华注册企业当年每出口1美元奖励企业0.03元人民币。即自次年起,对出口业绩以本年度较以往年度出口业绩的最高峰值(以海关统计数为准)为基数,按每增加出口1美元奖励企业0.03元人民币。 商务局
政策依据 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承接项目转移示范区十项措施(永政发〔2012〕10号)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18〕46号)
案例1 2020年1-6月,我县外贸企业较去年增量完成15536万美元,奖励给湖南贵德科技有限公司、江华瑶族自治县日日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7家公司共计466.08万元人民币。
案例2 2020年7-12月,我县外贸企业较去年增量完成43039万美元,奖励给子园贸易有限公司、江华瑶族自治县鸿福华发园农产品有限公司等29家公司共计1291.17万元人民币。
政策干货 招商引资工作资金支持,包括支持总部经济、支持招大引强、支持抱团转移企业、支持引进外贸实体企业、支持外商直接投资工作完成较好的市州及县市区和园区等,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县市区、市州基于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8号)
案例1 经企业(单位)申报,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商务、财政部门初审,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州初审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复核完成江华珑宝电机产业集群抱团产业转移项目的申报
案例2 经企业(单位)申报,各市州、财政省直管县商务、财政部门初审,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州初审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复核完成湖南锐意马达产业集群抱团产业转移项目的申报
政策干货 鼓励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对于参加2019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的省内已取得对外贸易经经营者和海关注册备案登记资质的企业,对其展位费按有关标准给予适当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2020年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目录>的通知》(湘商贸〔2020〕7号)
案例1 2019年我县共计6家企业参加湖南省重点境外展会支持资金共计25.59万元。
案例2
政策干货 对首次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数字商务企业,电商产业园区,直播电商基地、产业公共直播间建设,数字转型重点培育项目等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电子商务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电〔2021〕3号)
案例1 经企业(单位)申报,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初审和推荐,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市州初审推荐的省级电子商务资金项目进行评审湖南瑶珍粮油有限公司获得2021年度省级电子商务资金拟支持项目
案例2
政策干货 对符合〘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及根据形势变化印发的新版〘目录〙的进口产品及技术给予贴息方式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加贸〔2020〕1号)
案例1 我县暂无符合企业
案例2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招商引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招商引资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商投促[2022]1号)
案例1 暂无
案例2
政策干货 新投资项目从开工建设起三年内,除省、市直管部门法定不能减免的收费外,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下限标准的30%收取。项目用水、用电的入户费全免,勘测设计费、材料费、施工费按成本价收取。 江华县自来水公司
政策依据 中共江华瑶族自治县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规模工业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
案例1 湖南舜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资料证件齐全,符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共计减免28832元。
案例2 湖南丰辉电机有限公司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资料证件齐全,符合招商引资优惠企业,共计减免26800元。
案例3 江华五月天服装有限公司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资料证件齐全,符合招商引资优惠企业,共计减免3800元。
政策干货 依托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强投资项目建设远程审批服务,大力实施“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气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缴清。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发〔2020〕3号
案例1 江华耀丰创新创业园有限公司属于招商引资项目,资料证件齐全,符合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企业,疫情期间欠费不停供。
案例2
政策干货 对符合年度申报方向和要求的湘西地区农林产品加工、文化生态旅游、商贸物流、工业等产业项目补助100-200万元。 县发改局
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湘西地区重大产业项目奖补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21〕45号)
案例1 湖南恒创新材料有限公司不干胶产品生产基地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经县发改局初审报省发改委审定,湘发改投资〔2021〕254号文件下达补助资金155万元。
案例2 湖南泉想湖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亿片手机钢化膜、5000万个手机盖板、5000万个手机保护膜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经县发改局初审报省发改委审定,湘发改投资〔2021〕254号文件下达补助资金105万元。
政策干货 符合年度申报方向和要求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系统建设和城乡冷链物流建设项目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冷链物流检测检验设备购置单个项目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物流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案例1 江华杰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江华瑶族自治县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物流体系建设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经县发改局初审、市发改委审核,报省发改委审定,永发改投[2021]9号文件下达补助资金220万元。
案例2
政策干货 对位于江华高新区、2019年-2020年新建的厂房实施补助,补助标准为120元/平方米。
政策依据 《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135”工程升级版实施方案>的通知》(湘135联席办〔2019〕1号)
案例1 湖南贵威生物科技产业园项目厂房核定新开工、竣工入驻面积1.8万平方米,分两次共计补助216万元。
案例2 湖南力王新能源有限公司高端智能手机和新能源变压器与电源项目厂房核定新开工、竣工入驻面积1.2万平方米,分两次共计补助144万元。
政策干货 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给予资金支持,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对省认定2年以上且特别优秀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向国家推荐申报国家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依据 《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
案例1 湖南瑶珍粮油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经县发改局初审报市发改委、省发改委审定,湘发改高技〔2020〕1005号文件认定为省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给予基础设施奖励 县高新区招商合作和产业发展局
政策依据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规模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
案例1 泰合电机基础设施优惠政策兑现资金24万元。
案例2 湘力叉车基础设施优惠政策兑现32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给予财政贡献奖励
政策依据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规模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
案例1 明意湖项目2020年财政贡献奖励85万元。
案例2 长锦成产业园项目2020年财政贡献奖励272.6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给予新购设备补贴
政策依据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规模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
案例1 泉想湖项目二期兑现新购设备补贴300万元。
案例2 丰辉电机新设备购买补贴248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企业搬迁补贴
政策依据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规模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
案例1 雅力德科技设备搬迁补贴150万元。
案例2 岳鹏成电机设备搬迁补贴300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给予厂房租赁补贴。
政策依据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规模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
案例1 长锦成产业园项目2020年厂房租赁补贴48万元。
案例2 顺合电机项目过渡厂房租金补贴2019年8月至2020年8月28.8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给予物流补贴
政策依据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规模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
案例1 运弘达项目2019年、2020年物流补贴72.13万元。
案例2 荣立电机项目2020年物流补贴17.1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规模工业企业给予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补贴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补贴
政策依据 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规模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二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21〕5号)
案例1 长锦成产业园项目代缴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28.54万元
案例2 顺林模型科技项目代缴人防设施易地建设费6.7万元
政策干货 对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中介机构和人给予中介人奖励
政策依据 县政府办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的通知(江政办发〔2017〕83号)
案例1 李洪梅中介人奖励80万元。
案例2
政策干货 对主要从事粮食、蔬菜、水果、油菜、茶叶、畜禽、水产、中药材等生产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农业生产经营需要,从商业银行或银保监会批准从事支农融资业务的保险公司取得一定额度的贷款并已经支付利息,即可享受省财政贷款贴息政策。 江华县农业农村局
政策依据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湘农办函〔2021〕140号)
案例1 江华县秋满园生态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料证件齐全,符合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条件,2019年贴息3.8108万元。
案例2 江华县鸿福发园农产品有限公司,资料证件齐全,符合新型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条件,2019年贴息6.6494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创建市场主体奖补100万元。
政策依据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8-2020年全省现代农业特色
产业园创建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18〕107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益崧家庭农场有限公司益崧茶叶特色产业园发展产业属于我县“一县一特”茶叶产业,符合创建要求,成功创建2020年度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经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验收合格后,奖补资金100万元。
案例2
政策干货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和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进行政策扶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9〕22号)、《湖南省2020-2022年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湘农联〔2020〕6号)
案例1 2017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勤耕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符合现代农机合作申报要求,经省厅批准通过,获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5万元。
案例2 2018年江华瑶族自治县兴农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符合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要求,经省厅批准通过,获省级财政扶持资金10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江华县安通运输有限公司50台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进行资金补助,运营时间2019年3月-2019年12月底。 江华县交通运输局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湘财政[2020]377号)
案例1 江华县安通运输有限公司,申报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补助资料证件齐全,符合补助要求,补助2019年度新能源公交车营运补助资金300万元。
政策干货 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动物防疫补助。动物防疫补助包括强制免疫疫苗补助、强制扑杀补助、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补助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畜牧水产局
政策依据 《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湖南省畜牧水产局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湘牧渔联〔2017〕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模养殖场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农发〔2020]75号)。
案例1 2019年辖区欧阳美涛等52户生猪养殖场户在预防、控制重大动物疫病过程中扑杀处置生猪5178头,认定无误,资料齐全,发放补助184.46万元
案例2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根据委托协议,道县泉朗生物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负责我县辖区病死猪无害化收集与处理,2020年集中处理病死猪2375头,发放补助11.87万元。
政策干货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江华县税务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6〕12号第一条
案例1 义××,从事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当月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2021年1月共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免征36.45元。
案例2 江华县某通讯店,从事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当月销售额未达到起征点,2021年1月到2021年6月共免征水利建设基金250.80元。
政策干货 暂免征收微小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附件:第二条
案例1 江华天宇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2020年1月到12月共减免残疾人保障金11075.40元。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从事农药批发,2020年2月到12月共减免残疾人保障金82327.50元。
政策干货 暂免征收微小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政策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附件:第二条
案例1 江华天宇孵化园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2020年1月到12月共减免残疾人保障金11075.40元。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从事农药批发,2020年2月到12月共减免残疾人保障金82327.50元。
政策干货 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50%
政策依据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46号第一条
案例1 江华县某传媒有限公司,从事广告服务,2021年1月到2021年3月共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1934.26元。
案例2 江华县某公司,从其他广告服务,2020年1月共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998.12元。
政策干货 月(季)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第七条
案例1 江华县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从事广告服务,2021年4月到2021年6月共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1491.6元
案例2 江华县某传媒有限公司,从事广告服务,2021年4月到2021年6月共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1657.81元。
政策干货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
案例1 江华九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1-12月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为25632205.20元,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的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19224153.90元。
案例2 湖南瑶珍粮油有限公司2020年1-12月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研发费用为3079216.84元,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的本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为2309412.63元。
政策干货 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
案例1 湖南丰辉电机有限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1-3月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共计减免22478.56元;2021年4-6月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共计减免65012.04元。
案例2 江华贵得科技有限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1-3月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共计减免20032.06元;2021年4-6月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共计减免19673.08元。
政策干货 2021年1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但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实施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案例1 永州雅力德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1年1-3月企业所得税减免应纳税所得额7480.08元。
案例2 湖南永州扬佳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1年1-3月企业所得税减免应纳税所得额6802.36元。
政策干货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未竹口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水力发电,2021年1月到2021年3月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519.90元。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鑫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从事生态保护工程施工,2021年1月到2021年3月共减免企业所得税1093.50元。
政策干货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案例1 永州市添康健身器材制造有限公司,从事健身器材制造,2021年4月到2021年6月共减免增值税11913.18元。
案例2 湖南坤益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提供施工设备服务,2021年4月到2021年6月共减免增值税10442.49元。
政策干货 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75号
案例1 江华县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稻谷种植,2020年10月到2020年12月减免增值税6492.97元。
案例2 江华县某茶叶有限公司,从事茶叶种植,2020年10月到2020年12月减免增值税8344.81元。
政策干货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备注:第三条关于“化肥”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停止执行,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5〕97号))
政策依据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
案例1 江华某农业专业合作社,从事烟草种植,2021年1月到2021年3月减免增值税30032.29元。
案例2 江华县某水果种植专业合作社,从事柑橘类种植,2021年1月到2021年3月790.05元。
政策干货 对春节假期(2022年1月31日—2月6日)留永过年且坚守岗位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永的民营企业)外省籍员工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新春红包。 人社局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春节假期向在永外省籍务工人员新关心关爱活动的通知》(永防指发〔2022〕2号)
案例1 江华正海五矿公司留永过年外省籍员工2人,共发放红包600元。
案例2 江华九恒集团留永过年外省籍员工8人,共发放红包2400元。
政策干货 就业见习基地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
政策依据 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加强我市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永人社函〔2019〕72号)
案例1 湖南明意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县依法办理了工商注册的企业,能提供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并且能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在2019年成功申报见习基地。(湖南明意湖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见习基地已经到期,目前正在续报受理中,预计7月份完成。)
案例2
政策干货 推进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落地落细以及优化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流程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0〕179号)
案例1 何Xx于2019年6月在我县涛圩镇创办了永州诚辉服装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21年12月按流程向我中心申请了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经过实地考察等一系列审核流程,成功放贷20万元,解决了永州诚辉服装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案例2 唐Xx于2020年8月在我县沱江镇创办了江华瑶族自治县亚丹家居馆,因资金周转困难,于2021年3月按流程向我中心申请了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经过实地考察等一系列审核流程,成功放贷20万元,解决了亚丹家居馆资金周转困难问题。
政策干货 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全省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 〔2020〕55 号)规定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 20%,即一至八类行业费率分别按 0.48%、0.72%、0.96%、1.12%、1.36%、 1.68%、1.92%、2.08%执行。现行工伤保险行业费率低于上述费 率标准的地区,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期间,继续按现行费率 执行,即费率减半。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59 号
案例1 江华贵得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2月份在优惠政策下为337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5794.91元,本月减免5794.91元。
案例2 湖南力王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2月份在优惠政策下为618名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14391.59元,本月减免14391.59元。
政策干货 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原已经审批备案实施费率过渡试点的企业,单位费率低于16%的,仍按费率过渡试点政策执行;单位费率高于16%的,一律降至16%。从2022年起,所有企业一律按16%的单位费率执行。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9号)
案例1 江华县建筑安装公司,2022年3月参保缴费人数 41人,缴费基数总额205554元。2022年每月单位部分缴费额32888.64元,按照以前的费率每月单位需缴纳39055.26元,月减6166.62元。
案例2 深燃天然气公司,2022年3月参保缴费人数34人,缴费基数总额133702。单位缴费21392.32元;费率调整前单位部分需缴费25403.38元,月减4011.06元。
政策干货 申报2020年稳岗补贴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3号)
案例1 江华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是本县依法缴纳失业保险且未欠费的企业,并且2019年裁员率低于城镇失业率,符合企业稳岗补贴的条件,在2020年11月为江华海螺塑料包装责任有限公司发放了2.7万元的稳岗补贴
案例2
政策干货 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4号)
案例1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自2012年10月在江华县参加失业保险至今正常缴费的企业,自政策下发以来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政策,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低至1%,按照1%的费率缴纳失业保险费
案例2
政策干货 2022年稳岗返还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促进服务业领域部分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湘政办发〔2022〕14号)
案例1 湖南省烟草公司永州市公司江华分公司是在江华县参保的一家大型企业,经过失业保险后台数据比对,湖南烟草公司2022年预计返还稳岗补贴6.8万元(目前正在受理,待2022年稳岗返还正式文件下发后立即启动发放程序)
案例2
政策干货 招用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
案例1 暂无企业和个人申报
案例2
政策干货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补贴
政策依据 《关于重新印发<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2号)
案例1 义军妹2020年8月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2021年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购买养老保险,履行了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2022年1月以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身份来申报2021年社保补贴,2022年为其发放4717.44元社保补贴。
案例2
政策干货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经办流程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湘人社发〔2018〕78号)
案例1 湖南力王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人社部门认定成立企业培训中心,在2021年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中,开展了初级线圈绕制工专业的培训,培训过程顺利、质量过硬、成绩显著,共开班数7个,培训人数共计345人。为其发放职业培训补贴73万元,职业技能培训在给企业赋能的同时,也提高了在岗职工的专业技能水平,更为想参加职业培训的员工提供了一次宝贵的机会。
案例2
政策干货 江华注册企业经湖南省科技厅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核发证书的,县财政根据企业的纳税情况,分为20、 30、40、50万元四个档次给予一次性奖励.1.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实缴税金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申报成功后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2.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实缴税金2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申报成功后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3.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实缴税金300-400万元(含400万元)的,申报成功后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4.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实缴税金400万元以上的,申报成功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江华县科工局
政策依据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18〕46号)、关于对江发办〔2018〕46号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案例1 湖南盛利高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提交资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2020年10月,根据省市相关政策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公示;2021年3月该企业申请高企奖补资金;2021年3月县政府根据关于对江发办〔2018〕46号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该企业当年实缴税金200-300万元(含300万元)的,兑现了奖励金30万元。
案例2 湖南长锦成电器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提交资料申请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1月,根据省市相关政策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公示;2021年3月该企业申请高企奖补资金;2021年3月县政府根据关于对江发办〔2018〕46号文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该企业当年实缴税金400万元以上的兑现了奖励金50万元。
政策干货 鼓励支持园区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技术中心、孵化基地,对获批国家、省级实验室、研发中心、孵化基地的,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获批国家、省级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县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
政策依据 《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18〕46号)
案例1 江华飞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根据省科技厅相关要求,通过了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与公示;2020年1月该企业申请高企奖补资金;2020年1月县政府根据《江华瑶族自治县工业项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三十条规定》的通知(江办发〔2018〕46号)兑现了奖励金50万元。
案例2
政策干货 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0〕14号)、《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财务〔2020〕431号
案例1 江华九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8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25万元,拨付江华九恒数码科技有限公司25万元。
案例2 江华飞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1年湖南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8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30万元,拨付江华飞信达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
政策干货 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企〔2021 〕11号
案例1 湖南泉想湖智能科技限公司于2020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2020年9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100万元,拨付湖南泉想湖智能科技限公司100万元。
案例2 湖南运弘达电机限公司于2020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1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补助类项目。2020年9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100万元,拨付湖南运弘达电机限公司100万元。
政策干货 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信软〔2020〕507号
案例1 湖南瑶珍粮油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0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11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50万元,拨付湖南瑶珍粮油有限公司50万元。
案例2 湖南丰辉电机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1年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20年11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30万元,拨付湖南丰辉电机有限公司30万元。
政策干货 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支持
政策依据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工信投资〔2021〕60号)
案例1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2020年8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165.91万元,拨付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65.91万元。
案例2 江华飞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财政联合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19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2020年8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17.5万元,拨付江华飞信达科技有限公司17.5万元。
政策干货 2021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
政策依据 湖南省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2021-2025)》(湘工信中小发展〔2021〕27号)
案例1 湖南丰辉电机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局审核,该企业符合该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1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2021年5月省工信厅公布2021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名单,湖南丰辉电机有限公司成功认定。
案例2 湖南力王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局审核,该企业符合该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1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2021年5月省工信厅公布2021年湖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名单,湖南力王新能源有限公司成功认定。
政策干货 企业研发奖补资金,按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计算,年度奖补最高500万元。高新技术企业、建有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且考核优秀的企业、首次纳入奖补范围的企业研发奖补资金,按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计算,年度奖补最高100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湖南省支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科发〔2018〕139号)、《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21〕13号)
案例1 湖南力王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局审核推荐申报2020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2020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33.61万元,拨付湖南力王新能源有限公司33.61万元。
案例2 江华邦特尔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局审核推荐申报2020年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2020年12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29.03万元,拨付江华邦特尔智能设备有限公司33.61万元。
政策干货 指导企业申报省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共有7个计划(专项、基金)类别: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计划、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普惠性政策与创新环境建设计划、自然科学基金。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财政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3号)、《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教〔2019〕22号)、《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科发〔2020〕69号)《关于发布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发布湖南省重点研发计划(2021-2022年)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案例1 江华飞信达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提交了申报资料。经科工局审核,该企业符合该项目申报条件,同意推荐申报2020年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项目。2021年3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50万元,拨付江华飞信达科技有限公司50万元。
案例2 2020年8月湖南佛尔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荣获湖南省创新创业大赛总决赛三等奖,其项目被省科技厅2021年第二批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项目立项,2021年7月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30万元,拨付湖南佛尔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万元。
政策干货 对确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 江华县市场监督局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8〕
3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湘政办发〔2018〕68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楚益米粉店符合证照分离政策,通过实施告知承诺,一次性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案例2 永州市正源吊车吊装服务有限公司符合证照分离政策,通过实施告知承诺,先行办理营业执照。
政策干货 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5号)、《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跨省通办”事项 工作的通知》(市监注〔2020〕122号)
案例1 暂无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申请
案例2
政策干货 对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省内冷链物流企业或行业协会分别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万元和15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冷链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13号)
案例1 暂无符合条件企业或行业协会
案例2
政策干货 获得省长质量奖的企业每个企业奖励50万资金。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 知》(湘政办发〔2016〕47号)
案例1 本年度辖区内无获得省长质量奖企业
案例2
政策干货 1、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按每件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注册的地理 标志商标按每件5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获批的地理标志产品按每件10万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2、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国外专利申请, 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进入国家(地区)公布的,每件资助1万元;获得国外 授权的专利,按欧洲、美国、日本5万元/件,其他国家(地区)1万元/件给予 一次性资助。
3、通过马德里体系提出的国际商标申请,在完成国际阶段审查并在 WIPO国际商标公告上公布的,按每件5000元给予一次性资助。
4、对成功获得银行金融机构专利权质押贷款的企业,按其专利权质押贷 款的一定额度给予评估费补贴。
政策依据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行〔2019〕11号)
案例1 湖南龙德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一种定子串联的永磁同步电机装配方法”获2000元一次性资助
案例2 湖南珑宝电机有限公司发明专利“一种电动机定子绕组制作辅助机械”获2000元一次性资助
政策干货 停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强制检定收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河安加油站(普通合伙)2021年已享受监督检验2批次,加油机强制检定2次免征收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双润加油站(普通合伙)2021年已享受监督检验2批次,加油机强制检定2次免征收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政策干货 公司简易注销登记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省市场监管部门第二批、第三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目录的通知》(湘市监办发〔2021〕7号)
案例1 湖南旭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注销,改革前需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等8份材料,通过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3份材料,压缩了5份材料。
案例2 湖南晶辉置业有限公司申请注销,改革前需提交《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等8份材料,通过简易注销登记,只需提交3份材料,压缩了5份材料。
政策干货 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多证合一”登记,继续全面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证照联办”是指企业向市场监管部门申领营业执照时,一并申请后置审批事项,一次告知并收取相关的证、照申请材料,通过窗口内部流转、同步审批,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登记新模式。
政策依据 《湖南省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提高企业开办效率的意见》(湘商改〔2018〕5 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手打柠檬奶茶店注册登记,材料一次提交,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先行准营,现场核查后置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古茗奶茶店注册登记,材料一次提交,一次核发营业执照和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先行准营,现场核查后置
政策干货 优化普通注销程序。取消企业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清算组的程序,改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企业无需再提交清算组备案的4份材料;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
政策依据 《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注〔2019〕30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湘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注销,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华远运输有限公司申请注销,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公告
政策干货 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一件事"是指企业群众需办理的一个"事项",既可以是单独的"一件事情",也可以是需到多个部门办理或多件相关的"事""一揽子事",经过梳理整合、流程再造后,变成企业群众眼中或窗口统一办理的"一件事";"一次办"是指一次告知、一次表单、一次联办、一次办好,线上"一次登录、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9〕15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余家餐饮店通过一件事一次办,一次办理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开餐饮店只跑1次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阿婆七彩米线店通过一件事一次办,一次办理营业执照和餐饮许可证,开餐饮店只跑1次
政策干货 同一行业的生产经营许可、备案和市场主体登记合并办理,通过优化内部审批流程,整合为一张营业执照,不再另行颁发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将许可(备案)信息加载到营业执照二维码上,实行证照集成、一照准营。
政策依据 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华瑶族自治县市场主体准入"一业一照"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江市监发 (2021) 48 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家盛商行注册登记,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合二为一,通过二维码加载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比改革前减少了证书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双龙超市注册登记,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合二为一,通过二维码加载食品经营许可事项,比改革前减少了证书
政策干货 深化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改革。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基层,引导企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为市场主体和群众办理知识产权(含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的申请注册、保护维权提供便利。
政策依据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湘市监办〔2020〕16 号)
案例1 湖南锐毅马达制造有限公司开展多项专利申请,监管部门、企业、代理机构三方联动,加快了申请进度
案例2 永州市金蚂蚁新能源机械有限公司开展多项专利申请,监管部门、企业、代理机构三方联动,提高了专利申报质量。
政策干货 对于其他中小微企业贷款和大型国际产业链企业(外贸企业)等有特殊困难企业的贷款,可以由企业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江华县金融办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银发[2020]122号
案例1 江华县禁食野生动物养殖户转产(转业)转型户均可申请延期还本。
案例2 江华新阳村镇银行办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170笔金额0.35亿元
政策干货 只有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贷款企业不少于6个月才能购买。
政策依据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2020]123号
案例1 江华农商行办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123笔金额1.04亿元
案例2 江华新阳村镇银行办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170笔金额0.35亿元
政策干货 对合作机构单户100万元及以下担保业务免收再担保费,2020年全年对单户100万元以上的担保业务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政策依据 《关于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为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增信的通知》财金[2020]19号
案例1 目前担保公司,担保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担保费按1%的年利率收取
案例2 2020年1-5月累计为复工复产企业免收或减收担保费用37.5万元。
政策干货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影响严重的企业,可延期还贷,下调利率
政策依据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实施意见》(永政办发【2020】3号)
案例1 将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需一次性收取的担保费,统一降至1%计算收取。截至2020年11月30日累计为复工复产企业减收担保费用53.5万元。
案例2 进一步提高支小支农业务占比,确保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金额和户数占比不低于80%。华信担保公司2020年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占比100%。
政策干货 对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挂牌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补助。
政策依据 《关于支持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财金[2020]17号
案例1 2020年湖南明意湖智能科技股份公司在江华成功挂牌,并查收12万元省级补助
案例2 2020年威斯特在江华成功挂牌,并查收12万元省级补助
政策干货 对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成功挂牌的,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政策依据 《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9号
案例1 2020年湖南明意湖智能科技股份公司在江华成功挂牌,30万元奖励已进入流程
案例2 2020年湖南运弘达在江华成功挂牌,30万元奖励已进入流程
政策干货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对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优化风险评估机制,注重审核第一还款来源,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免担保的纯信用贷款支持,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占比明显提高。
政策依据 《关于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力度的通知》银发123号
案例1 向受疫情影响较严重的批发和零售业发放贷款1119万元,贷款户数89户;
案例2 住宿餐饮业发放贷款152万元,贷款户数11户;
政策干货 加快推进湖南省普惠金融发展。建立与湖南省全面小康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7】79号
案例1 华农商行办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123 笔金额1.04亿元
案例2 江华新阳村镇银行办理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170笔金额0.35亿元
政策干货 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1万亿元,重点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引导降低融资成本。
政策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支持中下银行加大涉农、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20]93号
案例1 江华农商行2019年扶贫再贷款1.8亿元
案例2 2021年2季度再贷款支持同比增加8.3%
政策干货 商业银行通过推广预授信、平行作业、简化年审等方式,提高信贷审批效 率。特别是对于材料齐备的首次申贷中小企业、存量客户1000万元以内的临时 性融资需求等,要在信贷审批及放款环节提高时效。加大续贷支持力度,要至 少提前一个月主动对接续贷需求,切实降低民营企业贷款周转成本。
政策依据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8号)
案例1 村镇银行开辟了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绿色”审批通道,充分发挥村镇银行“决策链短”的优势,限定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信用贷款,限定2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
案例2 如个体工商户李耀建,经营着一家灯具装饰店,受疫情影响,停业了近两个月,近四个月无营业收入,眼看应付货款、门面租金、员工工资无法支付。在5月17日,通过走访,了解到李老板的实际情况,该行客户经理立即组织贷前调查,并于5月18日,为李老板发放小微企业信用贷款20万元,得到了李老板的真诚致谢。
政策干货 充分发挥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作用
政策依据 《关于支持信易贷平台向金融机构推荐信用良好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财信[2020]870号
案例1 江华农商行为湖南瑶珍粮油有限公司成功授信5000万元小微企业循环贷
案例2 长沙银行江华支行为江华瑶族自治县华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功授信1800长沙银行抵质押贷款
政策干货 施工图审查服务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 县住建局
政策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制度改革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7号)
案例1 2021年完成的湖南锐毅马达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台电机项目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服务费131556元,图审合同由住建局与图审公司签订,图审费政府购买服务,企业零付费。
案例2 2021年完成的九恒家博园商住楼项目施工图审查,施工图审查服务费284122元,图审合同由住建局与图审公司签订,图审费政府购买服务,企业零付费。
政策干货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
政策依据 《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可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湘工改办〔2020〕3号)
《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湘建〔2020〕97号)
案例1 五矿稀土江华有限公司矿产品加工建设项目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6月7日9时接件,16时办结。
案例2 永州能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年产特种针车800台、特种粗线机300台、自动化三合一马达制造设备和马达测试设备100台项目在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时,采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7月13日11时接件,11时办结。
政策干货 人防、消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实施“多审合一”“多图联审”
政策依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湖南省消防总队《关于启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多审合一”“多图联审”的通知》(湘建设〔2018〕 235号)
案例1 依托“湖南省施工信息管理系统”,2021年7办理的九恒家博园商住楼项目施工图审查,地勘、人防、消防、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次性审查完成。
案例2 依托“湖南省施工信息管理系统”,2021年8办理的湖南龙德晟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台微型电机产品项目施工图审查,地勘、人防、消防、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次性审查完成。
政策干货 开工条件审查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证
政策依据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19〕238号)
案例1 依托“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2021年8月办理的一方·滨江悦(二期)15#栋及15-16#栋地下室的施工许可证已办结。
案例2 依托“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2021年8月办理的湖南锐毅马达制造有限公司年产4500万台电机项目一期(1#厂房)的施工许可证已办结
政策干货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证
政策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4〕34号)(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和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建法〔2018〕98号修改)
案例1 依托“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2021年8月办理的九恒家博园商住楼项目(1#栋)的施工许可证已办结
案例2 依托“湖南省工程项目动态监管平台”2021年8月办理的小圩镇中心小学教师保障性住房项目子项的施工许可证已办结
政策干货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降标:

1、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根据湘价费【2014】60号降标20%,计费面积: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收费标准为640元/m
2。
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根据湘价费【2016】405号降标20%,计费面积:按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收费标准为512元/m2。
政策依据 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三批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405号)、关于降低2016年度第四批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6】716号)
案例1 永州市旭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江华瑶族自治县汽贸城3#、4#、5#楼8月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按现行的收费标准512元/m2缴纳。
案例2 湖南珑宝电机有限公司所开的湖南珑宝电机有限公司江华珑宝电机产业园项目的科研楼、宿舍楼、门卫室9月已按现行的收费标准512元/m2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政策干货 取消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
政策依据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降标和放开部分服务性收费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7〕516号)
案例1 江华宏一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宏一珊瑚海1、2、6、10、11、12、13号楼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资已移交城建档案馆,未收取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
案例2 江华碧桂园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瑶都碧桂园A1、1、2、3、5、6、7、8、9、10、11、16号楼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资已移交城建档案馆,未收取城建档案综合服务费。
政策干货 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程序,提高环评审批效率,转变管理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市生态环境局江华分局
政策依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环发)〔2020〕17号
案例1 江华绿宝石新能源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告知承诺制的方式申报环评手续,一个工作日办结。
政策干货 指导企业开展污染物减排工作,降低污染物治理成本,改善生态环境系统。
政策依据 《湖南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试行)》(湘财资环〔2019〕1号)
案例1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工业窑炉燃气深度治理项目
案例2 涔天河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水口新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治理项目
政策干货 简化环境影响评价,提高审批效率,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可打包编制,采取报告表形式。
政策依据 《关于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前期工作的通知》(湘建村〔2019〕230号)
案例1 大路铺镇、白芒营镇、河路口镇、涛圩镇、小圩壮族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案例2 大石桥乡、界牌乡、桥市乡、未竹口乡、大锡乡水处理设施建设
政策干货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政策依据 《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
案例1 江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
案例2 江华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取消环境监测服务费
政策干货 停止征收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并继续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
政策依据 《关于做好放射性废物(源)收贮工作的通知》(环办辐射函〔2017〕609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停止征收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案例2 江华瑶族自治县中医院停止征收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
政策干货 规范排污权初始分配,促进富余指标流转顺畅,协助企业取得排污权证
政策依据 《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管理的通知》(湘环函〔2017〕121号)
案例1 江华瑶族自治县永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取得排污权指标
案例2 江华县大路铺明发砖厂取得排污权指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无标题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