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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2020年度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 发布时间:2021-05-08 20:43
  • 来源: 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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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9]10号)、《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江财绩[2021]1号)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江华县统计局属县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单位行政单位,局机关设3个局属单位(社会经济调查队、法规检查所、电子计算站)。主要负责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改革,完成国家、省、市统计调查任务;检查监督统计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2、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统计改革和统计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3、指导和协调全县统计业务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的县情县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审核县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4、为县委、县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统计资料,并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测、检查和监督,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5、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公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6、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指导各级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7、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农村、企业调查工作。8、指导全县统计专业队伍建设,指导全县统计法制教育、统计宣传工作。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底,实有在职人员19名: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5名,事业人员4名,退休人员6名。公车0台。

    二、部门整体收支结余情况

统计局2020年收到财政资金669.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0年全年实际支出669.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58万元,项目支出404.7万元:无结余财政资金。

三、预算执行与管理情况

2020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2020年度评价得分为97.5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如下:

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得10分。其中:在职人员控制得2.5分,主要是人员编制数不够;“三公”经费预算数无变动,变动率等于0,得5分。无重点支出安排。

2、预算执行得20分。“三公经费”的控制计算得  5分、政府采购执行率得5分、没有违规使用资金,故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得5分。无结转结余资金,得 5 分。

3、预算管理制度比较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制度执行总体较为有效,但仍需进一步强化。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基础信息完善。得40分。

4、职责履行得20分:2020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5、履职效益得10分。

(1)我单位,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得5分;社会效益得5分:我单位的各方面工作都得到社会大众的肯定和好评。

(2)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得10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成绩优异。

四、绩效情况

(一)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分析

1、全面完成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强化依法统计,确保了统计数据质量;抓服务,为全县2020年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扎实完成常规统计报表任务。我局现有业务专业近30个,因我县无国家调查队,现有的贫困监测、生猪监测、粮食产量监测、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工作全部由我局完成,从全市统计系统来看,我局的业务工作是最重的。近年来,我们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积极高效的完成了日常业务工作。

3、积极打赢了全面脱贫攻坚普查战役。根据省委、县政府指示我局调查队为专项脱贫攻坚普查小组,严格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现场核查与业务指导,组织开展现场督导,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为检验各村普查工作规范性和普查数据质量,圆满完成了国家脱贫普查重任。

(二)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2020年,县统计认真完成了各项中心工作任务。一是高质量完成扶贫普查工作。我局负责全县脱贫普查工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各项阶段性工作任务。二是全力配合、积极参与全县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我局多次向省市文明指数测评单位汇报和衔接,对我县创文明城市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三是完成了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对数据质量严格把关,事后质量抽查都一一核对无误。

(三)行政效能分析

统计局严格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保障了职工工资,津补贴的及时足额发放,没有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离退休费用等现象;二是财政供养人员控制较好;三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四是保障了单位的正常运转,各项工作开展顺利,其中有几项工作获得先进,分别是:2020年度荣获全县绩效评估优秀等次单位、全县工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先进单位、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党组书记、局长朱卫华同志获得全县经济发展突出贡献奖。

五、存在的问题

本单位通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我们看到:本单位年初预算编制不合理,年内存在预算追加的情况,影响了预算的控制与执行,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门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绩效管理不只是财政支出方面,而是要从年初预算制定工作抓起,要科学合理地编制部门预算,预算要结合本部门的事业发展计划、职责和任务测算,要确保部门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切合单位实际。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强化绩效管理考核,将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要加强重点工作督查,对重点工作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督查及建立健全绩效问责机制,充分体现财政资金使用主体责任,形成“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权责机制,才能确保各项绩效考核指标保质保量完成。

六、后续的工作计划

(1)要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参考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的收支预测科学编制预算,避免年中大幅追加以及超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2)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增强依法采购意识,提高依法采购水平,同时加强政府采购预算、计划编制,采购实施按规定、按计划执行。

(3)对历年资产进行清理、处置,调整账务,夯实资产资金管理基础,更好地使用资产、资金,发挥最大效能。

附件:1.附件1-5 - 统计局

2.江华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普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3.江华县2020年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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