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华冯乘阳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华冯乘豸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关于江华瑶族自治县2026年中小学校师生服务中心食品采购工作的需要,现开展供应商公开遴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响应,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名称:江华冯乘阳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华冯乘豸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江华瑶族自治县2026年中小学校师生服务中心食品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3.服务内容:为江华冯乘阳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华冯乘豸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江华瑶族自治县2026年中小学校师生服务中心食品供应配送服务,现通过公开遴选,采用“资格评审+商品入库”方式,确定合格供应商入围名单。入围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全面参与包括供货及售后服务在内的各项合作内容。
4.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5.合同履行期限:本次供货的服务期自中标公示期满后起,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门通知为准)。服务期满后,将重新进行遴选。
二、采购需求

注:
(1)本次遴选允许同一投标人对多个品类进行响应;入围供应商须根据入围标段的要求,履行部分或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责任。
(2)参与遴选的供应商有多个项目包号入围,如有任何一个已响应的入围项目包号无法按《申请入库承诺书》供货,则取消其供应商入围资格,在其名下所有入围项目包号供应商资格随之取消并没收其所有保证金;
(3)校园商店允许销售食品品类详见附件6《校园商店允许销售食品清单目录》。
(4)响应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每个项目包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根据项目包号规模及要求,为5000元至1万元不等;供应商若响应多个项目包,须按所响应的每个项目包号对应的保证金金额分别交纳。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响应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江华冯乘豸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南江华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8201 4150 0039 8109 5(响应保证金必须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2026年师生服务中心食品供应商保证金”,如果没有注明是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参与遴选供应商自行负责。)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②入围供应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拒签《购销合同》;
③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在该项目响应过程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等招标投标违法行为。
三、评审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评审+商品入库”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及后续采购规则,具体流程如下:
(一)资格评审
由冯乘公司组织专门人员,对参与遴选的供应商资质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进行资质审查。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方可进入商品入库环节。
(二)商品入库
1.只有通过资格评审的供应商,并按要求提供完整、清晰的报价清单,方可参与后续商品入库。
2.供应商须按所投项目包号分别进行入库商品报价,所有报价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报价清单格式由采购人统一制定,具体详见附件8《报价清单格式》。
4.商品入库采用承诺入围制,供应商须书面承诺所供商品不属于“三高食品”(高盐、高糖、高脂),符合《校园商店允许销售食品清单目录》的规定,且报价不高于江华县本地同类商品的批发价;采购人有权对承诺价格进行市场抽查,如发现承诺不实,将取消该供应商对应包号内所有商品的供货资格,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应保证所报价格的持续有效性,如遇市场价格下调,应及时同步下调报价。(详见附件4)
5.完成商品入库后,采购人将根据实际需求,在入库商品中自主进行选品并下单采购。
6.采购人从入库商品库中选定供应商后,该供应商在供货前须签订购销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第一包、第二包、第五包各1万元,第三包、第四包各0.5万元),该保证金在本项目服务结束后无息退还。
(三)结算方式
1.结算价计算方式:结算价=入库商品报价×实际配送合格数量(实际配送合格数量指配送至使用方指定地点,且经使用方验收合格的食品数量)。
2.结算周期:按月结算。每月由双方共同核对上月供货数量及金额,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按月支付货款。不同包号的发票开具及结算要求如下:
①第一包、第二包、第五包: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入围后,须按1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发票票面金额进行结算。
②第三包、第四包:参与遴选的供应商入围后,须按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按发票票面金额进行结算。
3.费用包干: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成本、税费、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保险费、验收及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个体工商户)。
2.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遴选活动。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6个月),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且未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4.行政处罚要求:近三年内因违法被行政处罚的或被相关行政机关、学校、医院、军队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从大宗食品采购中退出的企业,不得参与遴选。
5.能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质证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与我司存在未解决法律纠纷或合同履行异常(如合同违约)等的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五、退出机制
供应商自觉接受采购人检查与考核。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采购人终止合同,限期退出,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作为不良记录纳入采购人的信用档案,进行黑名单公示,三年内不得参与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1.连续2次及以上未按订单约定供货(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供货、规格不符、数量短缺等);
2.单次供货量超出贵公司下单量20%及以上(不可抗力导致的合理偏差除外,且需提前书面报备并经贵公司确认);
3.供应临期(距保质期不足约定时长)、过期货品,或不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的不合格货品。
4.入库商品报价不得高于江华地区市场价格。若报价超出市场价格,采购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且供应商应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六、供应商响应文件组成清单
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准备并提交响应文件。未按招标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人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库:
1.响应文件构成:
(1)质量安全承诺书(详见附件1);
(2)公司《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详见附件1);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2);
(4)《供应商入库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
(5)税务资质证明文件(详见附件3):
若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有效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
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能证明其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登记文件;
(6)申请入库承诺书(详见附件4);
(7)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5);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详见附件5);
(9)“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司查询基础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会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截图(详见附件5);
(10)“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公司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及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截图(详见附件5);
(1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详见附件5);
(12)报价单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形式: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以及存储于U盘或光盘中的电子版(电子版内容须与纸质版保持一致),清单格式具体详见附件8《报价清单格式》。
(13)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2.签署与盖章:响应文件每一页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装订与密封:响应文件应牢固胶装成册,并予以密封。密封袋封面应注明“江华瑶族自治县2026年中小学校师生服务中心食品采购供应商遴选文件”、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
4.提交份数:供应商应按所响应的每个包号分别制作投标文件,每个包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和方式
1.提交时间: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17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7时30分。
3.获取方式:在江华政府网、江华冯乘发展集团公众号上自行下载获取。
4.提交方式:可通过邮寄(快递单需备注项目名称)或现场送达。
5.提交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10办公室。
6.未按要求装订和密封文件或逾期送达(包括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响应无效。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4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09会议室。
3.开标方式:本次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江华政府网、江华冯乘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上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
九、公告媒介
本项目相关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江华政府网、江华冯乘发展集团公众号。申请人应随时关注公告媒介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申请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十、询问及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询问,招标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华冯乘阳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华冯乘豸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香樟路1号
项目联系人:唐淑梅、黄剑
电话:0746-2364618
2.监督单位
名称:江华冯乘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委
联系人:赵航
电话:0746-2371761
十二、其他说明
1.入库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江华冯乘阳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江华冯乘豸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江华冯乘阳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江华冯乘豸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公安机关备案号:43112902000012



